中国安科院安全评价中心发布安全标志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安科院
发布时间: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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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以下简称安全标志)管理,确保安全标志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中国安科院安全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安全评价中心)制定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劳防安标字〔2022〕260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11月23日起施行。
  《办法》是安全标志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性规定,内容包括总则、申请受理、审核评审、审核发证、年审管理、变更管理、换证管理、检验检测,以及监督抽查、撤销等事项。
  近年来,安全评价中心持续加强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建设。此前,先后发布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劳防安标字〔2015〕33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基本规范(暂行)》(劳防安标字〔2016〕83号)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基本规范》(劳防安标字〔2018〕220号)等管理制度。安全评价中心将《办法》的制定作为2022年度重要工作,多次组织了内部讨论,征求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制定过程中,结合了近年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应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 
  《办法》为安全标志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对于进一步提高安全标志管理水平、推动劳动防护用品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