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上海市安全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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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将继续按照“防救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不断推进值守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合理统筹安排人员值班,加强值守应急到岗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落实值班管理制度;加强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受伤事故信息的接警、调度、核查、反馈和跟踪,做好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加强接警事故数据的分析研判,为事故预防提供支撑。

  二是充实完善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制定本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使用和业务培训管理办法,推动为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继续征集单位救援力量,完善东、南、西、北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布点,提高响应时效;继续征集一批管用型应急处置专家,发挥专家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等支撑作用。

  三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开展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制定的2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效果评估;继续推进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督促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科学性、有效性,推动加强预案演练的总结、评估和修订工作。

   四是加强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发布。依托气象、防汛防台等部门预警信息,做好高温、雷电、暴雨、冰雪等灾害性天气下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发布和提示工作。

  五是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先期处置、区县政府和应急单元落实属地处置以及市级有关部门落实指导处置等责任;固化纵向(市和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横向(负有应急处置职责的市有关部门)、救援力量(综合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力量)和专家参与的四方联动处置机制;充分利用“3+X”平台,完善市级部门间协同联动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信息共享互通机制;探索安全评价与事故应急处置的衔接。

  六是狠抓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指导工作。接报可能为较大以上死亡或较大以上涉险事故警情,以及市应急联动中心指令,立即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区县赶赴现场,力求第一时间指导督促企业有效隔离处置、第一时间调动各方力量实施专业救助、第一时间快报事实、第一时间配合做好舆情引导,稳妥做好应急处置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救援现场安全管理,对现场人员搜救完成但一些危险源仍未消除的事故,组织相关专业力量开展后续处置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七是加强应急处置评估。督促指导救援力量对较大以上、社会影响恶劣以及较大涉险事故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处置措施、预案有效性等开展评估,分析得失、总结经验、提供借鉴,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