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评审中心
服务与监督

评审中心向参加评审的建设单位、评价单位作如下承诺:

    ♦ 严格按工作规范开展评审工作,遵守工作时限规定。项目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召开预评价评审会;20个工作日内召开验收评价评审会。备案材料收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 自觉遵守廉政规定,评审中心工作人员不接收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评审费、劳务费或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不参加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组织的娱乐活动,不得报销与工作无关的发票。

    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评审中心建立意见反馈制度,每次评审会均下发“意见反馈表”,请有关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填写。

    投诉电话: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党群工作部 

    010-84911386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评价评审中心   

    010-64944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