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科院起草的《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工作纲要》(审议稿)在京津冀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工作会上发布
来源:中国安科院
发布时间:2016-06-20
次浏览

  2016年6月13日,京津冀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工作会在天津举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孙华山、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树山出席了会议。

  在本次会议上,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安监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京津冀区域安全生产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听取了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在线监测平台运行及使用情况,中国安科院副院长魏利军就《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工作纲要》(审议稿)进行了解读,与会代表研讨了京津冀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工作内容。

  《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工作纲要》(审议稿)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委托,中国安科院起草。纲要确定建立“1+3+1”的协同应急体系组织管理机制,明确了健全协同应急组织管理机制、规范应急与协同工作制度和标准、强化区域应急准备、加强协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协同应急责任体系等5方面共15项工作内容。中国安科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将持续为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和安全生产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孙华山同志指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同时也给安全生产提出了新要求、带来新挑战。要加快建立事故救援监测预警、跨区域快速会商决策、协同调度支援等应急协作机制。要进一步细化纲要内容,真正从实战出发,在信息共享、应急资源共享、信息联通、平台建设及应急联动演练上多下功夫,真正使形成的纲要落地。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京津冀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以及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区域内主要中央企业和相关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国安科院重大危险源监控与事故调查分析鉴定技术中心主任关磊,于洋、许学瑞等纲要起草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