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办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
来源: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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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近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省安委办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的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营造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方案》指出,宣传的重点在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安全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等。  

  《方案》强调,还要兼顾各地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党政领导亲力亲为,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落实防范措施,化解风险、消除隐患,切实保障生产运营安全平稳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汲取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等活动,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情况。

  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部署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的地方、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因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受到追责情况,要予以曝光。

  发挥举报电话作用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指出,各地要协调联系省内主流媒体和系统内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重点解读等多种方式,诠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意义,深入宣传报道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专题,主动宣传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具体举措和进展情况,畅通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了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渠道;组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对各级领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大检查专题访谈,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大检查阶段性进展、成果和督查督导、明察暗访等情况;在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城市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张贴安全大检查宣传横幅、安全公益广告,LED屏滚动播出警示标语;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和广大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并跟踪督办举报隐患查处情况;邀请记者参加安全检查,实施舆论监督等。  

  “开展安全大检查宣传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宣传工作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考核范围。

  省安委办鼓励各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自办宣传阵地的主渠道作用,用好新兴媒体传播手段和媒体互动平台,把握宣传重点和宣传的“时、效、度”,多组织深度报道,多采写有影响力的稿件,提升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