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来源: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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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促进执法行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河北省安监局近日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

  制度分总则、记录方式、记录要求、结果管理与使用、监督与考核、附则等6部分,要求各监管监察处室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行为时,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整个过程,进行合法、适当、有效的跟踪记录。涉及军事、商业、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时,其他不适宜采取音像记录的内容等情形不得采取音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