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推进安全与职业健康“七位一体”监管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发布时间: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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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5年7月以来,宁波市各地陆续完成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划转,为促进监管资源有效整合,避免重复监管,不断提高工作效能,近日,宁波市安监局以市安委办名义在全市提出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一体化”监管意见)。“一体化”监管意见中从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和工作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其中主要工作中提出了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七位一体”的综合监管工作。

  一是目标考核一体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二是中介服务一体化。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开展社会化服务中,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业务能力作为同时考量的基本要素,并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增加职业健康内容;要督促中介机构在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同时,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专业的职业健康咨询、培训、考评、隐患排查和业务指导等。

  三是监督检查一体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在依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商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将职业健康检查内容一并纳入,并同步录入相应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对逾期拒不改正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是宣传培训一体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利用现有的宣传平台和培训机构,要与每年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相结合,针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在对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增加职业健康内容,并督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将职业健康培训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培训中,统一培训、统一考试,以提高培训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信息化管理一体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将职业健康监管信息纳入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在日常监管信息、统计和上报中,与安全生产数据统一管理和录入,同时将职业健康监管结果纳入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中。

  六是安全生产标准一体化。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换证等工作时,对标准化评定标准中涉及职业健康的内容,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申报和落实,并在组织考评时,督促考评机构按照评审标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现场验收和考评。

  七是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一体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管理的理念,将职业健康管理内容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综合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体制机制,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建档,并积极学习和创新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落实好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