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委办部署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控制
来源:上海市安委办
发布时间: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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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完成国家和本市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确定的“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三项底线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安委办有关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及2016年考核评分细则的原则要求,日前,上海市安委办印发文件,部署对2016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实施风险预警控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2016年本市不再下达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市安委办根据2016年本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安全生产主要相对指标均控制在“十二五”期间平均数以内的要求,确定本市总量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风险预警控制线,以及工矿商贸、道路交通分项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风险预警控制线;结合各区县“十二五”期间事故情况,分别确定各区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风险预警控制线,以及工矿商贸、道路交通分项事故风险预警控制线;各有关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控制线,结合部门实际研究确定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控制线;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根据风险预警控制线加强先期预警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抓紧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把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重点放在抓源头、补短板、促创新、重实效上,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2016年本市总量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风险预警控制线为1203人。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风险预警控制线为910人,生产性道路交通死亡人数风险预警控制线为260人,工矿商贸死亡人数风险预警控制线为240人(火灾、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死亡人数暂不设预警控制线);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风险预警控制线为9起;重特大事故起数实施零控制。

  三是对各区县和有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不定期实施风险预警和通报,推动开展重大风险排查,建立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及预警机制。

  四是运用事故数据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管控和防范措施,从根本上达到减少事故的目的。

  五是将预警控制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加快淘汰“三高一低”(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企业,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安全本质度;将预警控制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手段,进一步深化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