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甲醛洒落事故追踪 责任单位处罚10万
来源:甘肃日报
发布时间: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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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银陆物资有限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托运人、驾驶员拟移交司法部门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记者从兰州市安委会办公室获悉,针对兰州市对西固区“4·17”甲醛水溶液洒落事故(本报4月22日曾作报道)的调查,相关部门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运输单位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的责任事故。分别对此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给予数千元至10万元不等的处罚。同时,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

  经查,依据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门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非法违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所属企业兰州银陆物资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和停业整改1个月的行政处罚;吊销驾驶员牛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鉴于托运人温某、驾驶员牛某违法行为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拟移交司法部门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安监部门依法对向无运输资质车辆充装甲醛的销售单位兰州中凯工贸责任有限公司处以2.9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对公司总经理张某处以9000元的罚款,对主管经营副总经理唐某处以8500元的罚款,对安全总监刘某处以7000元的罚款,对营销中心经理魏某处以8000元的罚款,对营销中心副经理王某处以8500元的罚款,对业务员张某处以9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