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科院相关科研人员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调研活动
来源:中国安科院
发布时间: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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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0号)要求,加快推进试点建设工作,2017年7月27日国家安监总局在江苏扬州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集体调研活动。

  出席本次调研的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司长孙广宇,规划科技司副巡视员张超英,监管三司副处长范景春等领导同志,中国安科院危化所所长王如君、副所长多英全、教授级高工易高翔,以及来自天津市、吉林省、福建省、山东省、甘肃省、辽宁省大连市、浙江省宁波市、广东省广州市、江苏省南京化工园区和扬州化工园区、安徽省东至县等11个试点单位的项目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等参加了本次活动。

  在调研活动中,首先由承建单位中国安科院有关同志介绍了扬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演示了相关功能模块。随后,调研人员参观了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重点了解企业端温度、压力、液位、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信息数据采集和工控集成系统、数据上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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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参观后,由多英全同志代表示范工程工作组通报各地平台建设情况。他指出各试点单位相关领导均高度重视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和事故预警对于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意义,迅速抓落实,明确了试点园区及企业。但是,各地在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园区规模、企业现状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福建、天津,已联通省(直辖市)、市、园区(县)的网络,具备传输条件;广州、宁波、南京化工园区及扬州化工园区,园区网络及硬件基础建设条件较好,园内企业信息化现状和接受度也相对较高;东至具备良好的基础硬件条件。目前建设方面情况也不平衡,从试点进展情况看,分为信号接入阶段,如天津、扬州化工园区,已经完成了监控预警软件的开发和测试,接入了部分重大危险源企业的视频监控,以及温度、压力、液位、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信号的接入;项目实施阶段,如宁波、山东,试点方案正在建设实施,企业信号还未接入监控系统;招标采购阶段,如福建、广州、南京,系统可研报告已经完成,正处于招投标采购阶段;技术方案编制阶段,如甘肃、大连,正在进行系统技术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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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来下,各试点单位代表发言,总结了阶段性成果,分析了存在的实际问题。比较共性的问题有:企业存在抵触。企业认为实施过程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企业传感器、视频监控型号多、种类繁杂,需要单独开发接口,有的报警设在控制室、有的设在监控室,距离远,施工难度大,企业担心信号接入会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和企业商业、技术机密。部分安监部门对在线监控系统存在一定畏难情绪,担心责任划分问题,市县(园区)资金没有纳入当年预算。大型央企接入难,需要层层审批。

  最后孙广宇同志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进度,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效果;大力探索预警信息大数据应用,分层级推送预警信息到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和监管人员,进行科学预警和有效决策;试点工作进展不平衡,对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试点工作迟缓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借鉴先进典型经验,加快实施进度,保证按期完成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