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28
次浏览

  9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中央纪委对6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6起问题是:

  1.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杨子强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4年5月30日至6月2日,杨子强及家属在青岛过端午节,入住青岛市中心支行培训中心,青岛市中心支行行长辛树人携家人陪同,杨子强在当地的亲属到该培训中心一起用餐。相关餐饮、住宿费用共14473元用公款支付。2016年6月16日,杨子强补交了相关费用。杨子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司原司长毛振宾培训期间违规组织公款宴请等问题。2015年5月18日,毛振宾在应急管理司举办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培训班授课后,晚上组织宴请,并违规将宴请餐费计入培训班费用,以公款结算。2015年9月18日中午,接受赴京汇报工作的某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宴请,并违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调查期间,毛振宾存在不如实讲清情况、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毛振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3.中宣部五洲传播出版社原社长李红杰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李红杰利用在中央党校学习放暑假之机,以与新疆外宣办讨论外宣项目等为由,偕党校同学董某、朋友余某赴新疆。新疆之行6天,李红杰仅参加公务活动1天,其余时间均在五洲传播出版社某项目组有关人员陪同下赴景点游览。期间,李红杰及董某、余某的旅游费,李红杰违规乘坐国内航班头等舱及超标准住宿等费用均用公款报销。李红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25290元。

  4.司法部办公厅原副主任、信息中心原主任胡一丁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3年至2015年,胡一丁兼任《中国司法》杂志社社长期间,违规以报销个人餐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等方式获取兼职报酬共计4.9万元;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胡一丁在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杂志社公务用车。胡一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5.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副司长赵永明等人公款支付娱乐费用问题。2014年12月24日,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在北京某大厦召开专家咨询审议会议。12月23日下午6时至24日早上6时左右,赵永明、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源安全评估部主任陈栋梁、副主任邢劲松等人在大厦五层棋牌室打牌娱乐,棋牌室房间和茶水消费共计1880元,由会议承办方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下属的陕西中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赵永明、陈栋梁、邢劲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回用公款支付的费用。

  6.光明日报社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主任肖连兵违规组织团组出国访问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肖连兵作为光明日报社出访俄罗斯有关项目的具体沟通协调人,在访问行程尚未得到俄方确认的情况下,向报社领导报告已与俄方商定相关公务活动安排。2015年8月25日,由肖连兵任秘书长的一行4人访问团出访俄罗斯,其间肖连兵擅自同意将大部分公务活动改为参观旅游。回国后,肖连兵也未将出访行程的重大变化情况如实向报社领导报告。肖连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