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科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委会
来源:中国安科院
发布时间: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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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5日,中国安科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院党委书记吕敬民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工会主席杜恒林主持会议,明确新形势下院工会工作基本任务,明确了各委员的职责。工会副主席何红基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有关标准。院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委员出席了会议。

  吕敬民同志在会上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新一届工会委员,要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认真把握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并建立全委会学习机制和制度,推动学习的制度化建设。二是要落实责任。紧密结合群团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尽快修订完善工会各项工作职责,并认真贯彻执行。工会领导和各委员要加强团结协作,全面推动工会自身建设。三是要抓好活动。坚持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统领工会各项活动,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扎实做好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工作,深入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积极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杜恒林同志强调在加强群党的群团工作的新形势下,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院党委和总局直属机关工会的领导下,尽快建立健全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各项制度及工作职责,推动工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会上,与会人员对传达学习的中央中央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讨论发言。并审议了《中国安科院工会委员会基本任务》、《中国安科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责任分工》、《中国安科院工会主席职责》、《中国安科院工会副主席职责》、《经审委主任职责》、《组织委员职责》、《宣传委员职责》、《女工委职责》、《文体委员职责》、《生活委员职责》和《经审委委员职责》等有关制度。会议还研究了近期工会工作。